陳澤銘在今年5月23日的記者會上證實,已收到警方作出有關投訴,正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於本月9日回應有關問題時表示,有關事宜對大律師公會及會員都很重要,執委會會處理。身為主席,他會留意並關注每個涉及公會會員紀律問題的投訴,尤其此事屬警方國安處的投訴,他會從速、公平、公正地處理。
香港文匯報前日向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查詢有關調查進度。陳澤銘在回復時表示,一般而言,律師會不會就個別個案,特別是涉及正被警方調查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作出評論。
他強調,作為香港律師的監管團體,會方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若律師會有理由相信任何律師違反了相關條例,會將按照符合《法律執業者條例》的程序進行調查。如有需要,律師會會將案件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安排進行紀律聆訊。
大律師公會在回復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執委會目前正就相關事宜進行調查。在完成調查前,不會就個案詳情或進展事宜另予評論或回復。
“612”2.3億“混賬” 拒公開關聯律師名單
據《612基金》在2021年6月公布的年度報告顯示,基金自2019年6月成立起至2021年5月31日,累計總收入及總支出均超過2.3億港元。不過,基金方面只簡單交代有“法律費用及借出保釋金”等4大類開支的總額,未公開交代有關支出的明細具體去向,賬目極不透明,資金去向成謎。“612基金”從未公開其委聘律師名單。
2020年10月“612基金”聲稱要撥備過千萬元,推出所謂“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畫”,稱“基金”會資助”已獲得法援的被告增聘第二名大律師,以協助出庭處理案件。身為執業大律師的“612基金”信托人吳靄儀當時解釋此舉是可以“讓更多未獲得足夠經驗的年輕律師透過參與案件累積經驗”云云,此舉被外界質疑基金是要“明益自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