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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酬勞扮義務律師勾連612基金食人血饅頭
http://www.CRNTT.tw   2022-07-28 09:57:27
 
  資深大律師潘熙

  ◆潘熙曾任多宗黑暴案件的代表律師。去年,他為在2019年國慶日發生的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告梁國雄求情時稱,被告一直強調和平示威,沒有意圖使用暴力,亦沒有證據顯示其曾煽動暴力。該說法被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反駁,指警方事前因為擔心出現暴力事件而禁止有關遊行,事後亦證明當日的確發生暴力事件,直言不能因為一眾被告不斷強調“保持和平”就忽略當日發生的暴力事件,“他們不斷地講(保持和平),不代表就會發生。”

  ◆2019年11月12日,中大衝突的首宗暴動案,中大女生鄧希雯受審後被裁定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罪成,判監3年9個月。鄧希雯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代表申請人鄧希雯的潘熙引述稱,原審法官信納申請人供稱留在現場13分鐘,不信她辯解當時沒意識到發生何事,她進入自己的“感官世界”感受催淚煙等,稱原審法官未有充分解釋為何不相信申請人的證供,而參與暴動是唯一合理推論。法官彭偉昌認為原審法官的結論“無懈可擊”,指申請人身穿黑色裝束和佩戴裝備,她完全知悉現場發生暴動,不認為上訴理據是合理可供辯的理由,即時駁回其上訴。

  ◆潘熙是美化黑暴兒童繪本《羊村》案被告的代表律師,同時也是企圖顛覆政權的非法初選兩被告的代表律師。

  大律師鄧子楷

  ◆鄧子楷近年為多宗黑暴暴動案被告擔任代表律師,包括為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參與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的被告求情時聲稱,被告向感化官“坦白承認”當日參與集結,並曾用行山杖敲打水馬,顯示被告“有悔意”,又稱被告“明白”自己用了錯誤方法表達對社會的不滿,“願意承擔”法律後果云云,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案發時祗有19歲, 缺乏深思熟慮而考慮輕判,惟時任西九龍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反駁,被告是經審訊後才承認法庭已裁定的控罪,顯示其悔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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