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據河北新聞網報導,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7月26日共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要及時調整與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確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國家政策相銜接;同步按要求調整信息系統,保障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平穩過渡。《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規程》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參保人員如何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一是先備案。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或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上線下途徑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二是選定點。參保人員完成異地就醫備案後,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門診就醫時,需先瞭解參保地異地就醫管理規定,如果參保地要求參保人員選擇一定數量或在指定級別的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的,按照參保地規定執行。
三是持碼卡就醫。參保人員在入院登記、出院結算和門診結算時均需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憑證。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對符合就醫地規定門(急)診、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規範的診治及醫療費用的直接結算服務。
哪些人可以申請異地就醫備案?
此次《通知》根據基本醫保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行為發生的原因將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分為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兩類,並進一步細分為6種人員。
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等長期在參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員。
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異地轉診就醫人員,因工作、旅遊等原因異地急診搶救人員以及其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