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網評:新型城鎮化建設須處理好四方面關係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孫祥棟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提出了“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這一重大論斷。當前,我國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順利實現,“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初步形成,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提升,城市發展質量持續改善,城鄉融合發展邁出新步伐,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推動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是借鑒世界經驗、立足本土特徵、面向時代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站在新的歷史方位上,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有賴於多目標協同耦合的系統設計,要重點處理好集中與分散、建設與治理、城市與鄉村、政府與市場這四方面的關係。
一是有序集中與適度分散並舉,持續優化新型城鎮化空間形態布局。城鎮化發展是城市規模不斷優化的過程,既應充分發揮城市集中發展所帶來的集聚經濟效應,又要克服空間過度集中所產生的擁擠效應。要因地制宜調整城市空間布局,優化城市功能定位,滿足城市發展及人民群眾的多樣化需求。
應差別化戶籍制度改革,重點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堅持以中心城市引領城市群發展,形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助推力,實現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超大特大城市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無序蔓延,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大城市要增強要素集聚、高端服務和科技創新能力,發揮集聚效應、規模效應並提升輻射帶動能力。中小城市發展要分類施策,都市圈內和潛力型中小城市要提高產業支撐能力,促進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收縮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強體,轉變慣性的增量規劃思維。
二是精致建設與智慧治理並重,持續鍛造新型城鎮化城市發展品質。面向現代化城市建設目標,城鎮化發展要堅決杜絕城市無序開發,不斷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要以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提升為出發點,使城市成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