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統籌用好巡視成果,深化標本兼治。堅持“點上改”“面上治”“長久立”相結合,不斷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是推動立行立改。梳理巡視發現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點對點交辦督辦,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8900餘個,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及時向市紀委監委移交領導幹部問題線索,推動立案審查73件、移送司法18人,彰顯巡視利劍作用。二是推動專項整治。先後向12個職能部門梳理移交巡視發現的行業性、領域性、系統性問題22個,督促專題研究、統籌治理,目前違規發放津補貼、國企黨建弱化、高校管黨治黨不嚴等一批共性問題得到穩妥解決,促進了面上工作整體規範提升,有效發揮治本作用。三是推動深化改革。先後向市委改革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等部門移交專題報告24份,有力推動招投標、中小學教育等領域改革。市發展改革委針對“工程建設領域違規招投標”問題,推動出台公共資源交易“1+4+9”(1個總體改革意見、4個行業管理辦法、9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配套文件)系列改革文件,進一步健全招投標監管制度體系。
三、跟蹤督促整改進展,確保整改質效。探索建立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巡視辦“三方聯動”工作機制,協同做實整改督促檢查。一是積極助力日常監督。協助市紀委召開8次巡視整改監督檢查聯席會議,傳達市委關於整改監督工作部署,參與研究整改監督工作,現場移交巡視材料1000餘份。配合查閱問題底稿材料,協調市委巡視組介紹巡視活情況,應邀介紹巡視及整改的方式方法,協助審核被巡視黨組織整改報告等590餘份。二是深入開展調研評估。建立常態化調查研究機制,先後到22個單位開展巡視整改專題調研,蹲點“解剖麻雀”;探索制定巡視整改成效綜合評估辦法,會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對五屆市委第四至六輪巡視的70家單位巡視整改成效進行綜合評估,有力推動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三是分析報告整改情況。動態匯總分析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問題線索處置、移交建議辦理等情況,定期向市委和領導小組報告,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作用。起草的《關於從五屆市委巡視看重慶政治生態變化的報告》,梳理形成的五屆市委巡視工作綜述和從巡視看高校、國企、政法系統黨組織履職情況“1+3”專題報告,為謀劃推動新一屆市委巡視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