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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做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http://www.CRNTT.tw   2022-02-26 10:19:51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近日,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已於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意味著醞釀多年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進入了具體實施階段,對於保障地區養老金的安全,實現養老金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經濟日報發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教授李長安文章表示,從總量上看,中國的社保基金運行良好。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總收入4.78萬億元,總支出4.57萬億元,累計結餘6.53萬億元,基金運行總體平穩。但由於各地財政能力不均衡,財政收支狀況地區差異性較大,養老金給地方政府帶來的壓力有所不同。特別是對財政狀況趨緊、收支存在缺口的地方來說,持續增長的養老金支出會給地方帶來較大壓力。

  文章認為,面對地區間養老金“苦樂不均”的現狀,如何更加有效地保障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養老制度能夠可持續發展,值得深入思考。其中,提高養老金的統籌層次,充分發揮養老金在地區間的調劑作用,是一種可行方案。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有關部門就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進行養老保險全省統籌的試點。經過努力,到2020年,各省份都實現了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

  不過,僅靠省內調劑是不夠的,省際之間也需要平衡。2018年7月1日,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正式出台,這也正式拉開了全國統籌的序幕。根據規定,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養老金省級統籌為全國統籌準備了條件,中央調劑比例的持續上升也增強了全國統籌的實施力度。

  文章稱,應該說,實施養老金全國統籌制度後,在平衡地區差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方面,一定會發揮積極的作用。但也應清醒認識到,這種制度可能會帶來一些新問題需要應對和解決。按照養老金全國統籌後的制度安排,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因此,如何保障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對各級財政尤其是經濟相對落後地區是個考驗。

  文章強調,在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正式實施的情況下,必須堅持公平與效率並重的原則。在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公平的前提下,須提高養老金效率。這就意味著,即便實現了養老金全國統籌,但各地依然必須努力發展本地經濟,改善地方財政狀況,確保養老金的徵繳率,將努力實現本地養老金收支平衡作為緩解養老金壓力的根本之道,堅決消除“等靠要”的想法。同時,拓展養老金投資渠道,加大國有資產補充養老金力度,增強養老金保值增值能力。總之,只有精心做好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這篇大文章,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實現可持續發展,廣大退休人員“老有所養”的目標才能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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