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據人民日報評論,開展普法宣傳教育進社區,幫助轄區群眾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發出家庭教育令,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正確履行監護職責……今年5月9日至15日,是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首個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各地以“送法進萬家 家教伴成長”為主題組織活動,廣泛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作為我國首部家庭教育領域專門法律,家庭教育促進法釐清法律界限、明確責任邊界,將“家事”上升為“國事”,把家庭教育納入法治化軌道。除了為案件審理提供法律依據,這部法律還對“教什麼”“怎麼教”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提供了方法指南,有利於引導家長養成正確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提升家庭教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法治化水平,使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
為人父母也是一門“必修課”,家庭教育要引導孩子向上向善。最高法、最高檢今年的工作報告都強調要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引導和督促“甩手家長”履行監護人責任。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近5個月來,各地司法機關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好機制、好做法。比如北京互聯網法院建立起全國法院首個家庭教育指導線上平台,山東省法院探索“法院+社工+N”的多部門聯動家庭教育指導模式,河北雄安新區檢察機關聯合教育部門陸續掛牌成立多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這些探索既是對法律知識的普及,更是對法律規定的遵守、執行、適用。
在看到全社會家庭教育法治意識不斷增強的同時,也要看到仍有家長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法認識不到位、角色有缺位。有的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有的“重智輕德、重知輕能”,一些案件還反映出部分家長對未成年子女“養而不教”等問題。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
立法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步,而抓好落實仍需各方協同發力。司法機關應發揮職能作用,與有關部門一起,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聯動機制,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引導家長把法律規定轉化為自覺行動。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構建“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協同”的家庭教育服務體系,確保家庭教育促進法落實落地。對於留守兒童、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等特殊困難群體,有關方面應有針對性地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庭教育是人生健康成長至關重要的課堂。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頒布實施,既是規範,更是賦能。期待通過匯集家庭、政府、學校和社會多方力量,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家喻戶曉、落地見效,讓家庭教育責任落實,讓缺位的愛和監管歸位,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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