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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落到實處 保護更有力度
http://www.CRNTT.tw   2022-05-13 13:38:16
  中評社北京5月13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在一些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監護人監護不力、家庭教育缺位,成為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權益受侵害的重要原因。

  廣西檢察機關探索用好“督促監護令”,通過全流程督促幫助、探索異地協作、加強多方聯動等舉措,督促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出現低齡化趨勢,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事件時有發生。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了家庭、學校、社會等各主體應承擔的未成年人保護責任。然而,在一些案件中,監護人監護職責履行不到位,已成為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權益受侵害的重要原因。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國家採取措施指導、支持、幫助和監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檢察業務集中統一辦理,要求對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侵犯未成年權益的監護人制發“督促監護令”。

  根據當地實際、緊盯重點案件,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機關去年針對2710名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悔罪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3851次。截至今年3月底,廣西檢察機關制發“督促監護令”198份,督促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

  針對監護人職責履行不到位等問題,充分發揮“督促監護令”作用

  廣西賀州市的中學生小坤(化名)曾參與了一起搶劫案,鑒於小坤認罪認罰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監護人也表示將認真教育,檢方做了附條件不起訴處理。然而,返校後的小坤仍然打架鬥毆,表現並無改善。檢方通過社會調查發現,小坤長期被母親溺愛,不服母親管教,而其父親常年在外工作,家庭教育缺失嚴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部(未成年人檢察部)主任全莉說:“針對監護人不履職和履職不充分等情況,我們才會發出‘督促監護令’。”為督促小坤的家長履行監護職責,賀州市八步區檢察院向其父母發出了“督促監護令”,詳細說明了監護人的過失,也指出了具體的改進方向。收到“督促監護令”不到一個月,小坤父親返鄉工作,以便教育引導小坤。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吳曉燕說:“我們區檢察院目前已發出22份‘督促監護令’,基本能達到預期目標。在這些案件中,有11名涉罪未成年人與父母至少一方恢復共同生活。”

  14歲的蒙蒙(化名)和奶奶一同生活,此前突然“吃什麼吐什麼”,慌了神的奶奶趕緊聯繫蒙蒙父母。返鄉後的父母了解到,蒙蒙在兩年前曾遭受侵害,出現了創傷後應激反應。蒙蒙的父母當即報案,檢方隨即聯繫了心理咨詢師,對蒙蒙進行心理疏導,同時進行家庭調查。調查發現,蒙蒙父母因孩子的問題不和,家庭氣氛較為壓抑。

  為了防止不良的家庭環境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八步區檢察院向蒙蒙的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並委托專業心理輔導員配合跟進評估。蒙蒙父母在城區務工,為方便其更好履行監護人職責,檢察院主動與當地教育部門協調,將孩子調至離城區較近的學校就讀。現在,蒙蒙的心理狀況有了明顯改善,整個人都開朗了許多。

  全莉說:“督促監護效果的實現不僅在於一紙文書,更在於其背後的社會調查、中期督促和後期評估的全流程,需要各方協同配合。”廣西全區檢察機關去年自行或委托其他主體開展社會調查11145人次,落實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11463人次,為3497名未成年人指派法律援助,親情會見2581次,心理疏導、心理評測3685次,幫助教育9556次,成功幫助30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復學或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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