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浙江引導台商台企參與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台商台企參與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
(三)引導台商台企參與山海協作工程,服務先富帶動後富幫扶機制。指導全國台企聯舉辦“台商台企參與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活動,支持淳安等山區26縣與台商台企精准對接,引導台商台企到當地發展。
(四)支持台商台企參與鄉村振興,助力強村惠民行動。指導浙江建設台灣農民創業園等兩岸農業合作園區,引導台商台企參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建設,發展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都市農業和智慧農業。
三、支持浙江深化對台交流,幫助台胞融入共同富裕示範區
(五)加強兩岸交流平台建設,支持台胞走進共同富裕示範區。支持浙江加強現有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建設,著力打造兩岸(黃公望隱居地)文創產業園、兩岸(大陳島)基層交流示範區、兩岸(濟公故里)和合文化交流中心,做大做強基地平台和品牌項目。指導浙江加強對台多領域交流,培育、創建新的對台交流平台。
(六)加強浙台青年交流,幫助台灣青年分享共同富裕示範區發展機遇。支持“海峽兩岸青年發展論壇”提升質量層次,持續擴大影響力,打造兩岸青年交流交往重要品牌。支持浙江加強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建設。支持浙江高校擴大招收台灣學生、增加招聘台灣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