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據新華網報道,體育法修訂草案二審稿18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中明確“弘揚中華體育精神”,並針對青少年體育、體育產業、反興奮劑等問題作出規定。
弘揚中華體育精神
中華體育精神是廣大體育工作者長期實踐經驗的積累,反映了我國體育的價值導向和文化追求。草案二審稿明確規定,為了發展體育事業,增強人民體質,弘揚中華體育精神,推進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體育事業關係人民健康和幸福,要加強基本公共體育服務供給,讓體育事業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強全民族身體素質;國家擴大公益性和基礎性公共體育服務供給,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體系。
此前,草案一審稿規定,每年8月8日為國家體育節。在草案一審稿審議和徵求社會公眾意見過程中,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地方提出,8月8日作為全民健身日已實施多年,深入人心,建議予以保留。對此,草案二審稿明確: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為體育宣傳周。
關注青少年近視、肥胖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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