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總擔心自己的孩子不補課就會落後於其他孩子,‘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就像是一針鎮靜劑,緩解了我的焦慮。”來自四川樂山的家長李女士認為,家庭教育促進法不僅教家長如何教育孩子,更是教家長如何做好家長,給孩子提供一個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空間。
家庭教育促進法除了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實施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外,還設專門條款規定,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夠有效培養孩子的學習、生活習慣,讓孩子更好地融入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雙減’之後,孩子在校內學習時是否有足夠的主動性、專注性,在校外是否能培養廣泛的興趣愛好,增強科學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和能力,都和家庭教育密切相關。”山東淄博從事小學教育的田老師說。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專業委員會家庭教育指導專委會秘書長邊玉芳認為,家庭教育促進法將“雙減”的相關要求寫進法律,為“雙減”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推動形成家校社共育教育生態
父母分居或離異、委托他人代為照護的情況下,如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責任?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如何獲得家庭教育?這在家庭教育促進法中均有涉及。王玉香表示,該法不僅有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普遍性責任規定,也涵蓋了特殊情況的具體責任規定,充分體現了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原則。
除了關注到各種處境下的家庭教育責任外,家庭教育促進法還列明負有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各個主體,明確了國家、各級政府部門的職責,明確了全社會如何協同支持家長,推動形成家校社共育的良好教育生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