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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依法規制干擾搜索引擎算法行為
http://www.CRNTT.tw   2022-01-19 11:25:18
  中評社北京1月19日電/網評:依法規制干擾搜索引擎算法行為

  來源:法治日報  作者:陳耿華

  近日,針對某人工刷量平台幫助商家虛構點擊量,干擾百度搜索引擎算法及妨礙其排序結果的行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該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該案系我國首例人工刷量平台干擾搜索引擎算法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引起了學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

  近年來,伴隨我國數字經濟的不斷發展,互聯網領域各種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斷湧現。雖然2017年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增加了專門的“互聯網條款”,不過由於其列舉行為方式覆蓋面較窄,使得這一條款宣誓意義大於實踐價值。在司法實踐中,多數互聯網新型不正當競爭案件在審理時,仍轉向該法第2條一般條款,以其為規制依據作出裁判,這起案件也是如此。對人工刷量平台干預算法行為正當性的判定,我們主要關注以下幾方面:

  首先,人工刷量平台干擾搜索引擎算法行為對市場競爭的負面影響有哪些?識別這類行為對市場競爭的危害性是規制行為的邏輯起點,其危害具體體現在:

  其一,損害了經營者利益。受該行為影響,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無法基於正常、真實的訪問數據,通過算法作出反映市場及用戶真實需求的算法決策及搜索排名,增加了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的運營成本,干擾了其產品、服務的合理運行,損害了其主體利益。

  其二,損害了其他競爭者利益。幫助虛構點擊量和流量的行為導致其他未參與“做任務”的網絡商家的搜索結果靠後,導致其排序相對位置降低,損害了其他競爭者的公平競爭利益。

  其三,損害了消費者利益。由於人工製造的點擊量是虛假的,消費者可能需要花費更多搜索成本獲取目標網站,甚至因此受到誤導,作出錯誤的消費決策,這損害了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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