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系統梳理總結,將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實踐中,上交所已經與上市公司建立了通暢的溝通渠道,為每家公司配備對應聯絡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詢、現場來訪、參加培訓等服務事項已成慣例,工作機制清晰,公司接受度也較高。《指南》通過全面梳理總結,將這些機制提升為具體規範。明確上市公司可以通過電話等非現場方式或者來訪等現場方式向上交所咨詢,規定答覆方式和答覆時限,以及雙人接待來訪、事後登記等要求。
二是創新溝通機制,強化親身實地交流。《指南》深入落實“開門辦監管”,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在常規來訪接待外,特別增設部門負責人接待日制度,由部門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的其他負責人每周固定時段接待上市公司來訪,直接傾聽意見和訴求,上市公司可通過公司業務管理系統查詢和預約接待日時段。同時,就調研走訪事項專設一章,明確涉及上市公司的重要規則或業務安排需充分調研意見,以及走訪上市公司的相關要求。
三是回應公司訴求,豐富完善服務內容。上交所持續關注市場的新變化和新需求。當前,業績說明會已成為很多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後的“標配”,召開意願、頻次全面提升,相關服務機制也趨於成熟。《指南》專設一章對業績說明會服務事項進行規定,並設置專線咨詢電話,提供充足便利。此外,對於實踐中公司反映較為迫切的及時掌握監管動態、監管標準的需求,規定將定期以視頻等形式向上市公司推送相關內容,以明確市場預期。
四是全面加強協作,充分凝聚各方合力。近年來,上交所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與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證監會派出機構等在上市公司風險化解、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區域資本市場建設等方面積極開展協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也積累了有益經驗。《指南》將與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的協作機制和內容予以明確,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以充分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強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