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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份家庭教育令 內容相當有力!
http://www.CRNTT.tw   2022-01-07 08:23:07
全國首份家庭教育令(圖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中評社北京1月7日電/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1月6日,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撫養權變更糾紛,並針對監護人監護失職的情況,發出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後的全國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1年10月27日,天心法院受理原告胡某與被告陳某的撫養權變更糾紛一案,原告胡某請求法院判令將婚生女胡某茜的撫養權變更給原告胡某。

  天心法院少年法庭審理查明,2020年8月10日,原告與被告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女兒胡某茜由被告陳某撫養。被告陳某離婚後再婚,並帶著胡某茜搬到新的出租屋內,致使胡某茜兩個星期未能上學。原告知曉後,通過找全托、請保姆的方式來履行其對小孩胡某茜的撫養與照顧義務。

  從2021年2月起,胡某茜一直與保姆居住。被告作為被監護人胡某茜的母親,在原告委托全托後,只是周末過去接送孩子,並未積極履行其應盡的監護義務,可認定怠於履行其撫養義務和承擔監護職責。

  原告雖然以找全托、請保姆的方式來履行其對小孩胡某茜的撫養與照顧義務,但是讓胡某茜一個人與保姆單獨居住,說明原告胡某只是履行了“養”的義務,但怠於行使“育”即教育、保護的義務。

  庭審現場

  鑒於原、被告雙方都存在怠於履行撫養義務和承擔監護職責的問題,都對胡某茜的生理、心理與情感需求多有忽視,胡某茜表達出更願意和其母親即本案被告一起共同生活的主觀意願,也考慮到被告有表達出將胡某茜轉學以便照顧的主觀意願,結合原、被告《離婚協議書》中胡某茜由被告撫養的約定,天心法院審理認為,還應該再給予胡某茜母親一次自我糾錯即積極履行其撫養義務和承擔監護職責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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