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明確投資者賠付機制安排。為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快速有效賠償投資者的制度特色,《規定》進一步優化了投資者賠償程序。一是明確由投保局牽頭協調投保基金公司等單位開展投資者賠償工作,充分發揮其投資者保護專長。具體為,承諾金管理機構收到承諾金後應當制定承諾金管理使用方案並報證監會備案,投保局負責具體備案工作。二是明確當事人自行賠償投資者程序。規定當事人自行賠償投資者的,承諾金數額可以不包括已向投資者賠償損失的金額,但是當事人應當向證監會提交賠償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當包括投資者姓名或名稱、賠償金額明細及憑證、諒解書等。
四是明確派出機構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確當事人所在轄區的派出機構負責核查驗收當事人履行承諾認可協議的情況,並將核查結果作為當事人是否完全履行承諾的依據。另一方面,明確派出機構查處的案件可以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現階段由承諾辦理部門統一辦理,同時為後續由派出機構自行辦理當事人承諾申請案件留下空間,規定“中國證監會可以開展派出機構自行辦理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工作的試點,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五是加強監督制約,嚴防道德風險。《規定》主要做了如下制度安排:一是建立集體決策機制,設立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審核委員會,由委員會就受理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申請、簽署承諾認可協議、中止或者終止案件調查、審理等重大事項進行集體決策;二是建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承諾辦理部門與調查部門、審理部門相互獨立;三是壓縮承諾金協商數額的裁量空間。規定承諾金數額要嚴格依據《辦法》的規定確定,同時承諾金測算由多部門共同完成。四是強化派出機構在承諾履行過程中的核查監督作用。五是加強社會監督。規定證監會在與當事人簽署承諾認可協議後中止調查,以及在當事人履行完畢承諾認可協議後終止調查,均應當公告。當事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亦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貫徹落實《規定》要求,及時回應解決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