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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標維權之名收的會費該退
http://www.CRNTT.tw   2021-11-29 14:52:02
  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據工人日報發文,最近,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潼關肉夾饃協會被曝在多地展開商標維權,若商戶不交1000元~2400元不等的會費,就可能面臨3萬元~5萬元的賠償。

  作為“逍遙鎮”“潼關肉夾饃”的商標注册人,兩家協會依法維權本無可厚非,但以此要挾商戶交會費,吃相實在難看!

  仔細查看這兩個商標,本質上并不一樣,且有諸多疑點。“逍遙鎮”早在2004年就注册為普通商標,核定使用在第29類“胡辣湯”商品或第43類“餐飲服務”上。按照規定,普通商標注册人可以收取使用商標許可費,并進行維權。

  而“潼關肉夾饃”是2015年作為集體商標注册的地理標志,核定使用在第30類“肉夾饃”商品上。按規定,只有原產地區域範圍內的肉夾饃餐飲店,才能使用該集體商標。如果外地的餐飲店用了該商標,商標注册人可以進行維權。

  對於這兩個商標的糾紛,外界除了吐槽兩家協會以商標維權之名收取會費之外,還在質疑:逍遙鎮胡辣湯是河南的名小吃之一,這個品牌在一定意義上應該是屬於大衆,為何協會能够將其注册為普通商標據為己有?潼關肉夾饃協會雖為社會團體,但商標權為何交給了私人名下的公司運營管理,且是唯一授權?

  盡管兩家協會的維權行為已被叫停,但這些疑問仍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和解釋。不過,當下可以明確的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回應稱,從法律上,不管是作為普通商標的“逍遙鎮”,還是作為集體商標的“潼關肉夾饃”,其注册人都無權據此收取會費、加盟費。

  為此,有的協會已就維權事件向經營者致歉。認錯值得肯定,但是致歉只是表態,改正才是行動。既然從法律上無權收取會費、加盟費,那麼這兩家協會之前以商標維權之名收取的會費、加盟費就應該退回。<nextpage>

  一是法律的公信力、權威性、嚴肅性不容衝擊。如果兩家協會涉嫌違法,應該及時糾正,甚至接受相應處罰。

  二是經營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的餐飲店,多為街邊小店,小本經營,退錢比道歉更實際。在整個事件中,他們是最直接的受損者,他們的權益應該得到保障。

  究竟有多少商戶無奈選擇私了,交了會費、加盟費,外界不得而知。這兩家協會應主動公布相關商戶數量,并且列出退錢時間表或具體糾錯辦法。同時,受損商戶可能沒有過多時間和精力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可多搜集、提供證據。協會曾委托幫其維權的律師作為獲益者,有一定責任協助受損商戶向協會索要退款。此外,監管部門應全程監督,并敦促有關地方和協會盡快、妥善解決問題。

  關於這兩個商標糾紛的爭議仍在繼續,但也讓外界進一步厘清了不同商標的作用,知道了知識產權保護的邊界,也引發了振興地方名小吃產業的討論。

  地方名小吃經過千百年的歷史發展,是無數代人辛勞的結晶。為這些小吃注册商標并積極維權,進行必要的規範和整頓,是助力其走向品牌化、標准化、規模化的重要保障。但若是商標維權淪為少部分人謀利的手段,不僅有損商戶利益,還不利於行業健康發展。畢竟,每個具體的商戶,才是地方名小吃的真正傳承者、推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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