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吳世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世琦喪失理想信念,漠視黨紀國法,踐踏職業操守,知紀破紀、執法犯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搞權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幹預司法活動;不修私德,品行敗壞;利用司法權在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大搞權錢交易、以案謀私,與特定關系人共同收受巨額財物。
吳世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世琦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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