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4日電/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王廣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廣雙在組織審查調查過程中偽造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受禮金;搞錢色交易;甘於被“被圍獵”,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巨額公共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拆遷、土地開發、項目建設、審批等過程中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或索取巨額財物。
王廣雙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犯貪污罪、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已給予王廣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犯罪問題經法院判決,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
王廣雙簡歷
王廣雙,男,漢族,1963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07-1983.11 北京市密雲縣大城子公社科技站技術員、站長;
1983.11-1991.01 歷任北京市密雲縣農業局生產科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1.01-1995.07 歷任北京市密雲縣河南寨鄉副鄉長,密雲縣農林辦副主任、密雲縣新城子鄉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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