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如何建立完善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
http://www.CRNTT.tw   2021-10-22 08:59:34
 
  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法制化完善

  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法制化完善,對於全面解決處理當下國企職業經理人改革面臨的深層次難題和根本性挑戰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當然,“法制化”首先強調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改革必須“於法有據”、“有法可依”,也就是說必須將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所涉及的各個方面問題加以規範化、規則化,通過成文立法為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實施提供具體而明確的法律規則。這不僅能為各級國有企業監管機構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提供合法性依據,同時也能給各類國有企業具體實施職業經理人制度提供規範指引。

  同時,也要意識到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規則往往是抽象的、靜態的,如果欲使法律規範能夠充分地發揮其規範功能,必須要將其具體化、動態化,尤其是通過監管機構的監管執法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將相關的法律規則加以實質化,使得國企職業經理人的法律規則在國有企業改革語境下變成“活法”,進而能夠有效地處理實踐中發生的疑難問題和面臨的理論爭議。

  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法制化是當下最為關鍵的問題。從目前國有企業改革的實踐情況來看,國企職業經理人的改革措施主要規定於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國資委和各地國資監管機構所制定的政策文件當中,尚沒有明確的立法對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做出具體規定。對於職業經理人未做出明確規定,對於職業經理人如何進入市場、融入企業,如何對職業經理人進行規範管理,均沒有明確的規定,使得職業經理人制度作為行為指導缺乏法律依據,職業經理人成為了缺乏約束和監督的群體。基本法律規則的缺失不僅使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在實踐中經常面臨“合法性難題”,更使理論界和實務界不能就國企職業經理人的體系構造和制度規範形成一致性理解,這就導致各地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和各類國企的創新實踐不夠一致,常會出現矛盾的改革舉措,影響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實踐效果。

  推動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法制化,從根本上確認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合法性並就國企職業經理人的地位、權限、選聘、考核、監督、法律責任等基本問題作出一般性規定,進而有效地引導各地監管機構制定國企職業經理人的具體實施辦法以及各類國企合法有效地實施職業經理人制度,應當成為未來中國國有企業改革法制化進程的重要方面。

  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法制化的研究路徑

  文章指出,需要從法制化的維度對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改革進行深入研討。

  從法制化角度開展研究,首先離不開對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本身所涉及的基本法律問題進行探討,尤其是對經理人的法律地位和經理權的法律屬性加以分析並闡釋在國有企業的背景下所呈現的特殊性。此時需要基於公司法的一般原理和國有企業的一般屬性對國企職業經理人涉及的基本法理問題進行探討。其次,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改革完善,不能脫離中國國有企業整體改革歷程。改革開放四十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的整體歷程是探討職業經理人制度“走不出的背景”,必須在這種歷史語境下分析國企職業經理人改革所涉及的基本法律問題以及既往的改革嘗試,分析它們成功或失敗的原因,並從法律角度探尋相應的問題解決之道和制度完善方向。這一問題此前並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但這是討論當下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改革尤其是法制化完善的一個重要方面。再次,在上述討論基礎上需要對當下國企職業經理人的既有法律規則進行體系性的檢討,分析所存在的基本問題,並就未來國企職業經理人專門立法進行探討,分析專門立法可以發揮的功能、應當堅持的原則以及如何進行具體規範設計。最後,在探討國企職業經理人專門立法的時候,還需要從理論角度檢討國企職業經理人的體系構造和制度優化,例如對國企職業經理人的地位、權限、選聘、激勵、監督、法律責任等問題進行更為詳盡的實踐探討。在抽象的、靜態的立法規範之外,這一層面的探討可以為監管機構和司法機關處理相應的爭議問題提供更為具體的、動態的評價標準,並將各個問題背後所應優先保護的法律價值和法律利益,應當實現的監管目的,具體可行的法律解釋方案以及可能造成的社會效果影響都進行系統的分析,進而為各個實踐問題的處理提供相對較為完善的法律解釋適用方案,為國企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法制化建構提供理論上的支持。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