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市場風險防控機制
資本市場深化改革過程中,應平衡處理好夯實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與處置重點風險隱患的關係。
加強黨對資本市場風險防控工作的領導。堅決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對資本市場風險防控工作的戰略部署,以黨組織為紐帶加強監管機構和經營機構間的協調配合與信息共享,盡早發現風險隱患並及時妥善處理。繼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為黨組織融入公司治理打好基礎。支持國有金融企業和上市公司黨組織參與企業治理,簡化決策流程,提升企業決策水平但不提升溝通成本,降低企業政策風險但不降低決策效率,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在微觀風險防控方面的積極作用。
制定並公布資本市場重大風險預案。針對資本市場系統性風險制定應對預案。應對預案要簡潔明了,明確主責機構、應對程序、應對手段和資金來源。包括對市場風險處置進展保持較高透明度,對違約機構和相關金融工具實施風險隔離,相關部門必要時收購一定額度的信用債券以保持市場流動性,對違約事件主責單位及主要負責人追責及處罰等。為提升預案的權威性,建議在行政法規層面探討金融風險處置立法的可行性,並取得全國人大的充分授權。
跟蹤監測大宗股票質押風險。建立大宗股票質押融資監測系統,加強逆周期管理,注意控制股票質押規模,防止市場調整造成的連鎖反應。加強對股票質押融資資金運用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銀行、證券和信托行業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全程監管確保資金不回流股票市場。探索建立質押股票平倉的專用流程,最大限度減小對二級市場的衝擊,交易所可設立專門的交易方式、交易通道和信息披露要求,嚴格限制按照二級市場價格進行股票平倉的操作。提高對股票質押融資的抵押品管理要求,銀行、證券和信托機構應執行相同的質押股票標準,限制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市場高波動性股票質押,適當降低股票質押率。
有效防範上市公司股價崩盤風險。進一步完善和優化有關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方面的規則體系。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所包含的內容,監管規則要做出更全面的描述,不能預留過大的自由發揮空間。不同部門出台的有關企業內部控制的規則應彼此銜接、相互包容,證券監管機構有責任監督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執行各類型企業普遍適用的一般性內部控制規範。同時,妥善解決中介機構利益衝突問題。實實在在地強化中介機構在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核查方面的責任,加大問責和處罰力度,切實發揮其外部監督者作用。探索改變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業務、證券公司核查業務的收費模式,實行單項業務單獨收費,明確和適當提高收費標準,確保覆蓋中介機構業務成本,並建立上市公司違約賠償機制。
探索建立債券市場違約風險處置長效機制。制定行之有效的違約風險應對標準程序,包括建立動態管理的高風險企業名單、強制性信息披露、監管與政府救助、投資者保護基金代償和司法處置等關鍵環節。將債券違約風險處置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銀行間市場和櫃台債券市場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鑒於債券違約風險處置難度較大,必要時需統籌資源,建議由人民銀行作為主責單位成立風險處置小組,交易商協會、債券承銷商、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作為小組成員,共同執行違約風險應對標準程序。交易所市場由中國證監會負責監管,證監會作為主責單位成立交易所債券市場的違約風險處置小組,交易所、債券承銷商、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作為小組成員,共同執行違約風險應對標準程序。主責單位不能將風險處置責任簡單轉移給市場組織者或債券承銷商,以保證風險應對標準程序的實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