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日電/據央廣網消息,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汽車數據處理過程中要堅持車內處理原則、默認不收集原則、精度範圍適用原則等。《規定》如何為汽車數據安全“上把鎖”?怎樣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新規的施行對於整個行業發展又將產生哪些影響?
會識別道路信息、能進行人臉識別,還能把上述信息上傳到雲端,車主打開手機就能定位自己的愛車,甚至還能遠程操控……和傳統汽車不同,近年來智能網聯汽車快速發展贏得了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指出,此次出台施行的《規定》,可以說從頂層設計上對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進行了規範。他表示:“總體來看,對智能網聯汽車現在以及未來發展的總體數據管理形成了一個規範體系,既保護了個人利益又保護了國家利益,形成了一套體系性的在智能網聯汽車下對車輛使用和未來車輛數據有效利用的管理措施。”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對於數據安全、個人信息安全等領域的保護力度。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互聯網經濟研究室主任李勇堅指出,智能網聯汽車傳感器、攝像頭數量較多,所采集的信息存在數據類型廣、持續時間長、變化速率快的特點,對數據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有必要出台專門規定進行規範。他解釋說:“智能網聯汽車本身有大量的攝像頭,能拍攝到街景、交通狀況、道路狀況、城市的車流量等。它不單單關係到我們的個人信息,還和國家安全、社會安全有關係,是一個綜合性的、複雜性的數據安全問題。”
《規定》提出,汽車數據處理者在開展汽車數據處理活動中要堅持車內處理原則,除非確有必要不向車外提供。對此,李勇堅分析:“以後的數據處理盡可能在汽車裡面完成,不要形成大的數據池、數據庫。如果數據處理是在自己的車裡面完成的,安全問題其實並不會特別嚴重。就像手機上面的‘銀行卡’以及那麼多的個人信息都在裡面,但是我手機自己處理的話,安全問題就沒有那麼嚴重。”
《規定》明確,要堅持默認不收集原則,除非駕駛人自主設定,每次駕駛時默認設定為不收集狀態;要堅持精度範圍適用原則,也就是說,要根據所提供功能服務對數據精度的要求確定攝像頭、雷達等覆蓋範圍、分辨率。崔東樹認為,防止過度收集信息,不僅能為個人信息上一道“安全鎖”,也為國家、社會的安全竪起一道“防火墻”。他說:“現在來看,對數據,大家都有一種過度追求的欲望,收集到越來越細的信息、越來越多的信息量,相關方就會獲得巨大的數據資源跟商業利用價值。所以國家在這塊採取強力措施,就是防止這種過度搜集損害消費者利益,同時也損害國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