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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住房難題有了新解法
http://www.CRNTT.tw   2021-07-08 10:48:28
 
  “為什麼長期以來租賃住房‘這條腿’相對比較短?這是由於目前房地產開發的高杠杆、快周轉模式,使開發商不願意發展長周期的租賃住房。對此,這次《意見》採取了相應政策,這些政策力度大、措施實、含金量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表示,如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的四種方式,降低了土地成本;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的優惠政策。此外,中央還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項目給予適當補助。“通過這些優惠政策,讓市場主體能夠算得過來賬,願意去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從企業角度看,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也是房地產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實現轉型發展的一條新路。”倪虹說。

  倪虹同時表示,此次《意見》進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體系,將有力促進房地產市場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對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起到重要和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年輕人從參加工作到結婚這段時間,保障性租賃住房能夠幫助他們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讓他們有了預期,有了保障。”

  加強監管確保物盡其用

  保障性租賃住房區別於公租房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公租房主要是由政府投資建設和發放貨幣補貼,保障性租賃住房則由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其中,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

  “從調研情況看,很多企事業單位有相當數量的自有閑置土地,同時企事業單位新就業職工的住房又比較困難。此次《意見》給出了一個新政策,就是允許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等,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是要面向單位新就業的青年職工,幫助他們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曹金彪表示。

  為了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意見》明確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閑置土地建設,需變更土地用途,但不補繳土地價款,而且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同時,《意見》規定,企事業單位可以自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或與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合作建設運營。

  “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閑置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者變相銷售,也不得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者騙取優惠政策,確保其真正用於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曹金彪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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