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後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未被准許
2019年4月11日,也就是法院對馬劍搶劫案作出一審判決一年後,施平宣告落馬。8天後,施平的妻子、時任安徽省財政廳社保處副處長韓劍輝亦被免職。
2020年1月,施平被通報“雙開”。安徽省紀委監委指出,經查,施平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得巨額利益;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還強調,施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辜負組織信任,拒絕組織挽救,“親”“清”不分,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中國裁判文書網最新發布的《施平受賄罪刑罰變更刑事決定書》介紹,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安慶中院)已於2020年10月16日作出一審判決,施平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前述刑事決定書還顯示,罪犯施平在送交執行前以其患有直腸癌伴有術後並發症為由,向安慶中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法院依法委托該院司法技術室對罪犯施平組織診斷。司法技術室出具法醫學審核意見書,認為根據病史記載、臨床症狀及醫學診斷,施平患有高血壓1級,直腸癌術後,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未見其他臨床症狀及體征。對照相關規定,施平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醫學條件。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出具意見認為施平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醫學條件,建議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不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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