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路轉回”受賄款委托行賄人代為保管
2016年12月,三亞市金雞嶺危舊房改造項目經審批,即將啟動。很快,某工程公司經理陳某找到了梅一鳴,請求承攬危舊房改造項目,並參加工程招標。
梅一鳴直言不諱地告訴陳某,可以幫他承攬工程。陳某聽後大喜,當場表態:“事成之後,定會重謝!”
幾次商談後,梅一鳴覺得陳經理挺有“誠意”,同意將這個項目給陳某公司來做。為確保陳某的公司中標,梅一鳴向負責招投標的有關人員打招呼關照陳某的公司,力求使其中標。
在梅一鳴的幫助下,陳某的公司順利中標,並很快進場組織施工。整個施工過程中,工程撥款、工程驗收結算等都很順利。陳某心中明白,之所以施工如此順利,都是梅一鳴關照的結果。
2017年3月,陳某邀請梅一鳴在一家茶樓喝茶並商議給付好處費事宜。幾天後,陳某讓公司財務人員通過兩個賬戶先後4次合計轉賬2184萬元給梅一鳴。
然而,梅一鳴收下這筆巨額好處費後,心裡總是不踏實。為防不測,2017年4月,梅一鳴讓他的理財經理人孫平將其中2000萬元又原路轉回陳某賬戶,並由陳某代為保管;餘下的184萬元取出現金後,交給了梅一鳴妻子吳某。
2018年2月,梅一鳴被任命為海口城投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梅一鳴多次接受陳某的請托,利用擔任海口城投公司董事長的職權,先後為陳某承攬了北師大海口附中和海口培訓基地、初中部、海口市檔案新館等多個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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