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律監管體系
“自動駕駛時代,我們需要建立一套系統的法律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科技與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機器人實驗室首席顧問楊延超告訴新京智庫,這套法律體系既要能解決當前社會各界關心的,比較突出的一系列問題,同時也能應對未來一段時間內所可能產生的一些問題。科技發展已經改變了原有的管理體系,讓很多問題融合關聯在了一起。
以美國為例,張露予介紹,為應對自動駕駛所帶來的科技行政風險,美國交通部以“確保美國在自動駕駛領域的領先地位”作為政策目標,頒布了一系列行政指導,建立了相關制度,有效引導了自動駕駛產業的發展。
蔣煒認為,自動駕駛時代,既需要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賦予其合法地位。同時,也需要制訂新的針對自動駕駛的道路交通責任與保險規制等,從而多管齊下構建面向自動駕駛的全面保障體系及社會治理體系,推動自動駕駛的加速落地。
北京理工大學自動化學院教授馬宏賓告訴新京智庫,雖然法律規範需要加快出台的步伐,但還是要保持謹慎,允許自動駕駛有一段可以快速發展的時間,需要考慮到對這個新興科技領域的引導、示範作用,推動其健康快速發展。
3月23日,深圳市人大發布《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該條例涵蓋智能網聯汽車的測試和示範、准入登記、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車路協同基礎設施、交通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保險制度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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