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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需要一套系統性法律制度
http://www.CRNTT.tw   2021-05-18 09:58:39
 
  孔慧芳表示,對於已習慣雙踏板模式的駕駛員而言,單踏板模式需要有一個適應過程。即便開電動汽車經過再培訓,也會有人難以改掉使用雙踏板模式下的習慣。

  孔慧芳說,單踏板模式是否科學合理,需要進行全面科學的評估。不同人會有不同的習慣,也會有不同的觀念,但“我們應該尋找最合適的方式”。

  “需要重新評估的還有電池系統”。孔慧芳介紹,電動汽車系統有“自我保護”功能,根據以往交通事故案例,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遭遇電量不夠的情況,汽車電池系統可能會優先保護電池,減速甚至讓車輛停在行駛車道。這相當於讓車輛和車上人員陷入危險境地。其實可以設計成基於行駛工況的電池系統管理功能,一旦遭遇這種情況,一方面限用部分功能如空調等,另一方面基於“以人為本”原則,即便傷害電池,駕駛員也可以駕駛車輛停靠在應急車道。

  孔慧芳表示,不管是什麼樣的技術進步,首要原則應是保證駕乘汽車人員的安全。

  構建智能網聯車准入制度

  除了設計上需更加人性化,又該如何通過加強監管來保證智能網聯車的安全性?

  羅蘭貝格汽車團隊執行總監時帥告訴新京智庫,針對智能網聯車,尤其是將來的自動駕駛車輛,能否具有單獨的一套認證流程?比如針對L4級別的智能網聯車,相關部門和機構在做車輛檢測和認證時,也需對高級別自動駕駛車輛進行獨立認證。“所以對於智能網聯車的認證和產品規範,質量體系檢測急需有一個評估標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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