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中提到,橫向對比視頻、音樂、遊戲等數字內容產業,網絡文學的版權保護難度更大、形勢更嚴峻:一是新技術讓盜版產業鏈隱蔽化、成熟化趨勢越發顯著;二是盜版平台積累了大量流量,商業變現依賴搜索引擎、廣告代理商等利益相關方,多方利益輸送增加了打擊難度;三是正版意識在用戶市場的全面推廣與培育還需要時間。
閱文集團首席執行官程武認為,對於文學生態來說,作家們的創作是第一生產力。隨著網絡文學發展成為文化產業重要的IP源頭,版權保護直接影響著創作是否可持續,文化能否高質量發展。保護版權,就是保護作家的創新力,保護文化創意產業源頭的驅動力。
清華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國斌建議,改善網絡文學盜版泛濫的現狀,可以從幾個方面入手:首先,強化用戶法律責任。網絡帶給每個人更多表達的機會,但更多的自由同時也意味著更嚴格的責任,同時,也要強化網絡的服務運營商的相關責任。第三,面對網絡文學向全產業鏈延伸的現狀,需要司法解釋做進一步優化,把後續的非傳統意義上版權的保護內容規則進一步具體化。
而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副所長鄭璇玉也提到,要降低權利人的維權成本。“技術的進步使得侵權行為升級,卻沒有讓作者保護模式和手段也隨之提升,所以在網絡文學盜版侵權的治理中,應該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成果。”
如今,網絡文學已成為文化行業的靚麗風景線。“作家們的創作是文學生態的第一生產力”,閱文集團首席執行官程武表示,保護版權,就是保護作家的創新力,保護文化創意產業源頭的驅動力。白皮書數據顯示,去年,中國數字娛樂核心產業規模達6835.2億元,其中網絡文學市場規模288.4億元,行業收入主要來源於用戶付費和版權運營。特別是通過IP全版權運營,網絡文學間接或直接影響了遊戲、影視、動漫、音樂等合計約2531億元的市場,即網絡文學及其IP運營對數字娛樂產業的影響範圍超過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