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近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出台的《關於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引發各界廣泛關注。業內專家認為,該徵求意見稿最大的亮點是信用評級制度供給側創新,為高標準債券市場體系健全了制度基礎;債券市場取消強制評級是大勢所趨,這一制度調整將推動評級行業發展由監管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這對發行人、投資機構和評級行業將產生深遠影響,行業的競爭格局也將重塑。
一直以來,國內信用評級行業因評級虛高、區分度不夠、發揮作用有限等問題被各界詬病。尤其是近一段時期以來,違約事件頻發,評級業再次被推至風口浪尖。為提升我國信用評級的質量和競爭力,推動信用評級行業更好服務債券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和證監會起草了《關於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於近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通知》將對信用評級行業產生什麼樣的影響?行業該如何應對?經濟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專家學者和業內人士。
針對痛點開良方
“《通知》的出台,有望提升信用評級服務供給質量,充分發揮市場風險揭示功能,為投資者投資決策提供可靠參考,促進國內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分析說。
首都師範大學信用立法與信用評估研究中心研究員薛方認為,《通知》立足提升信用評級質量,從規範性、獨立性、質量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強化信用評級行業要求,壓實評級機構作為獨立第三方“守門人”角色和中介責任,引導其將聲譽機製作為生存之本,為市場提供增量信息,充分發揮信用風險揭示功能。《通知》最大的亮點是信用評級制度供給側創新,為高標準債券市場體系健全了制度基礎。
“目前的信用評級市場,一方面產品同質化競爭加劇,‘以價定級、以級定價’惡性競爭頑疾凸顯。另一方面,市場對評級認知存在誤區,對評級使用存在過度依賴的問題,導致評級功能扭曲。”薛方說,信用評級普遍存在有效性不足的問題,行業風險警示度不足、評級虛高、信息披露合規性明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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