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將引領新基建與國有企業改革有機結合。堅持國有企業分類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系列的改革舉措,對不同競爭屬性的國有企業賦予不同的新基建任務。對於競爭性的國有企業,應完全放開市場,促進國民經濟各部門在資金、項目、技術等方面的資源整合。對於自然壟斷性的國有企業,應鼓勵加大研發和技改投入。對於公益類國有企業,應加大信息化改造,推行電子政務,提升服務質量。
第三,守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底線,避免出現產能過剩等老問題。新基建不是簡單的基礎設施建設,而是與產業化應用協調推進,既能增強基建穩增長的傳統屬性,又可以助推創新和拓展新消費、新製造、新服務。對照此前基建投資出現的問題,新一輪的基礎設施建設尤其需要防止投資過熱帶來的風險,避免造成新型基礎設施的嚴重產能過剩和資源浪費。
來源:新華社 作者:郝穎 黃雨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