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推進長江大保護是關係國家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既是一場攻堅戰,更是一場持久戰。近年來,長江經濟帶沿線11省市協同發力,共抓大保護不斷取得新進展。2020年一季度,長江經濟帶優良水質比例達94.5%。
經濟日報發表武漢大學區域經濟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葉雲嶺文章分析,圍繞長江大保護,以《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為綱領,以專項規劃、實施方案和指導意見為配套的“1+N”規劃政策體系已基本形成。不過,在取得成效的同時,也要清醒認識面臨的挑戰和突出問題。
一是生態環境形勢依然較為嚴峻。長江水質總體良好,但幹流局部水域、部分支流河段和湖泊污染嚴重,沿江污染型產業分布密集,導致污染物排放基數大,長江經濟帶廢水排放量占全國的40%以上。二是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機制尚未健全。目前沿江地區在產業發展、生態治理與環境監督方面缺乏統一的規劃與標準,導致長江流域治理分段化、碎片化問題突出。市場化、多元化的橫向補償機制建設進展較為緩慢,利益分配協調機制不健全。三是流域綜合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各地區在推進長江大保護過程中,對於技術、經濟、法律手段運用不足。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參與污染治理的內生動力不足。公眾對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缺乏有效保障。
文章認為,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必須牢牢抓住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這一重點任務,加快建成上中下游相協調、人與自然相和諧的綠色生態廊道。
文章提出,加快構建多元化治理體系。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明確各類主體權責,進一步理順央地職責關係,構建沿江地區統分結合、整體聯動的生態環境聯防聯控機制,支持各地區、部門開展聯合監測、聯動執法。加強央企與沿江省市、環保產業上下游相關企業、科研院所等的交流合作,發展一批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建設綠色產業體系。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綜合採用PPP、BOT等模式,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加強數字化生態治理。推廣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在生態治理領域的運用,加快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治理數字化轉型。建設天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對長江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進行實時監測,實現全流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治理。加強沿江各地區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構建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數字化生態環境協同治理體系。加強對工業企業排放、農業面源污染、生活廢水排放等監測分析,及時通過電子政務服務平台向社會公布重點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檢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徵收、環境監察執法、行政處罰及環境應急等信息。
構築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加快構建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法律為依據、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長江經濟帶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體系,加快編制長江經濟帶國土空間規劃,統領沿江省市水資源利用、水污染防治、航運發展、產業布局等各項工作。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實施各有側重的績效考評方式,建立健全綠色發展與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相聯繫的考核評價機制。推廣新安江、赤水河流域生態補償經驗,支持生態受益地區與生態保護地區、流域上下游之間通過資金補償、產業轉移、人才交流等多種方式建立生態補償與保護的長效機制。深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積極運用碳匯交易、水權交易等方式,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新路徑。
深入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以不同重點生態功能區資源環境禀賦為基礎,從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進行約束性規定,是對長江經濟帶實施生態紅線管控的關鍵舉措。要進一步提高沿江地區環境和產業准入門檻,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各類開發活動。深化實施“負面清單指南+沿江11省市實施細則”負面清單制度體系,引導市、縣、鄉鎮層面制定更加詳細、更加嚴格的實施細則,對岸線開發、河段利用、區域開發、產業發展實行分類管控。建立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並依據長江大保護實施進展實行定期評估、動態更新。
加快長江保護立法。長江保護法是適用於長江經濟帶一切行為活動的綜合法,也是專門針對長江經濟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特別法,要加快制定並頒布實施。要加強環境危機預防、污染追責、環境保護、生態治理等各方面的法制建設,從源頭擺脫“生態困境”和“環境威脅”。加快推進涉及長江生態環境、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區域協同治理、知識產權、產業發展等一攬子重要法律法規制定出台,建立健全長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跨區域集中管轄制度、跨區域司法協作機制,綜合運用刑事、行政、民事三種責任方式防範和糾正各種破壞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真正實現長江經濟帶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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