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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http://www.CRNTT.tw   2020-12-13 08:31:02
 
  一是加強城市風險防控,推動超大特大城市開展風險自查並制定風險防控實施方案,健全防災減災基礎設施,提升各類設施平戰轉換能力,對城市生命線系統、應急救援和物資儲備系統等進行超前規劃布局,加快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公共衛生預警救治能力和城市抵禦衝擊、應急保障、災後恢復的能力,顯著提升城市韌性。二是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規劃建設租賃住房,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推動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三是完善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充分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整合共享公共數據資源,搭建智慧城市運行管理平台,豐富應用場景,建設智慧城市,推進智慧交通、智慧水務、智慧能源、智慧政務等發展,提升城市治理效率。

  四.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文章分析,近年來,新生代農民工和舉家遷移農業轉移人口規模不斷增加,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逐年提高,但一些在城市工作生活多年的農業轉移人口依然面臨較高落戶門檻,一些暫不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不能平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十四五”及未來一段時期,要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業安居,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市民化質量,更好滿足他們融入城市的期盼。

  一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不斷放寬戶籍准入限制,完善差別化落戶政策。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戶限制,放開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落戶限制,推動採取積分落戶制的城市把居住和社保繳納年限作為主要積分項。二是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以公辦學校為主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範圍。將非戶籍常住人口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提高農業轉移人口住房保障水平。聚焦智能製造、家政服務等用工矛盾突出行業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工就業居住穩定性。三是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政策,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吸納落戶較多城市的基礎設施投資補助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年度指標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鈎機制。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暢通“三權”自願有償市場化退出渠道。

  五.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文章認為,產業和人口向經濟發展優勢區域集中是客觀規律和長期趨勢,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產業升級、創新策源等方面的引領作用日益凸顯。與此同時,大中小城市應形成更為科學的功能定位和更為協調的空間布局,特別是作為城鄉融合發展關鍵紐帶的縣城具有滿足人民群眾就業安家需求的巨大潛力。“十四五”及未來一段時期,要積極培育發展城市群和都市圈,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分類明確不同規模城市發展方向和建設重點,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重點發展,優化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協作、功能完善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一是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承載和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健全城市群多層次協調機制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優化城市群內部空間結構,形成多中心、多層級、多節點的網絡型城市群。處理好中心和區域的關係,更好發揮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成為西部地區重要增長極。二是打造現代化都市圈,建設市域(郊)鐵路和城際鐵路,完善以軌道交通為骨幹的都市圈交通網絡,打造1小時通勤圈,促進中心城市與周邊城市(鎮)同城化發展,形成梯次配套的產業圈,構建便利共享的生活圈。三是加快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引導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瘦身健體,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質,適應農民日益增加的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加快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在一些有條件的地區縣城及縣級市推進公共服務設施、環境衛生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產業配套設施提級擴能,加快補齊公共衛生防控救治、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污水收集處理、排水管網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等17個領域短板弱項,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縣域特色經濟及農村二三產業在縣城集聚發展,補強城鎮體系重要環節。按照區位禀賦和發展基礎的差異,分類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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