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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副市長李偉嚴重違紀違法案
http://www.CRNTT.tw   2020-10-28 09:19:41
李偉(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網站)
  中評社北京10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網站報道,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回想過去的自由、‘光環’和家庭的溫馨都已經成為過眼雲煙,留下的只有悔恨的淚水和慘痛的代價。”李偉在懺悔書中寫道,“我在青年時期,就扣錯了人生第一粒扣子,樹立了‘金錢萬能、關係至上’的錯誤人生觀價值觀,為自己的貪腐人生埋下畸形的‘種子’。”

  逐利貪權,把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當作奮鬥目標

  1983年10月,18歲的李偉參加了招幹考試,在選擇人生的第一份職業時,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銀行系統的工作,“只因工資待遇比其他行業高”。從參加工作伊始,他就把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當作了人生的奮鬥目標。

  進入銀行系統工作後,為了拉業務,李偉很快從“過來人”那裡學到了一些職場“潛規則”。他經常出入一些職能部門給相關負責人送禮、拉關係,理所當然地認為,權力和利益是可以用來交換的,只要與有權力的人拉好關係,就可以獲得自己想要的利益。那時的他,滿眼滿腦都是對利益的追求。

  當銀行領導鼓勵青年幹部向黨組織靠攏、爭取入黨時,李偉的第一反應竟是:“入黨帶不來任何實惠。”儘管如此,他還是敷衍著寫了入黨申請書,在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時,他總是早早退場,只想著到外面喝酒應酬。如此這般,李偉沒能入黨。

  在銀行系統工作20年後,李偉的收入越來越高,內心的欲望卻越來越難滿足:“工資拿得再高有什麼用,還是沒有社會地位,得不到別人的尊重,走到哪裡都要看別人的臉色。”李偉意識到,只有權力才能滿足自己,便萌生了進入政府機關工作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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