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徹底扭轉這一現象,河北探索為鄉鎮街道定框架、明職責。據了解,河北省在2249個涉改鄉街中統一設置“4辦、1隊、2中心”扁平化內設機構,並以省級文件制定印發鄉鎮街道職責事項指導清單,明確黨的建設、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等方面共90項職責事項。
在此基礎上,河北通過改革全面清理規範基層考核評比及責任狀。改革後,河北全省僅保留“一票否決”事項1項,簽訂責任狀事項9項,切實減輕了鄉鎮街道幹部們的負擔。
“清單下發後,各縣區不得再隨意向鄉鎮街道攤派清單之外的職責。”河北省委一名參與改革工作的幹部告訴記者,目前河北正在全面推行鄉鎮街道“職責准入”制度,縣級部門確需委托或交由基層承擔的行政事務,必須充分聽取鄉鎮和街道意見,並經過縣級黨委、政府審核批准。
“改革釋放了明確的信號,為鄉鎮街道幹部減負鬆綁,讓大家能心無旁騖地幹事創業。”廊坊市香河縣安頭屯鎮鎮長邳建紀說。
職權下放
推動執法權下放至鄉街,化解“看得見管不了”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