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北青報:發表論文與學位脫鈎是理性糾偏
來源:北青報 作者:張濤
8月3日,中國傳媒大學召開研究生教育會議,全面拉開了該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幕。此次改革中,中傳在規範博士生和學碩生科研訓練、專碩生實踐訓練等方面,設置多元化學術評價指標體系,取消碩士生發表學術論文與學位資格掛鈎的陳規。
我國《學位條例》規定,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相應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由此可見,法律對於研究生只有學位論文要求,並未規定必須發表論文。2008年,教育部在官網回答網友提問時就曾公開表示,“一些學校和學科要求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時,必須發表若干篇論文、必須是第一作者等做法,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從未對此做過統一規定。”
但迄今為止,仍有不少高校將發表論文與頒發學位掛鈎,有的甚至要求必須在核心期刊發表,對於論文數量也有要求。其初衷固然是為了督促大學生認真學習,培養科研能力,但也不排除一些高校將發表論文作為“顯績”體現人才培養質量的考慮。再者,如何衡量研究生學術水平,也是一個技術活。在有的高校看來,與其勞心費神制定各種評價指標,不如依據發表論文數量更簡單直接。
以論文論英雄的不合理之處是顯而易見的。首先,研究生的科研方向不同,基礎學科的研究生主要是科學實驗訓練,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生則側重社會實踐和社會調查,工程技術類及應用性較強學科的研究生應加強實際工作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的訓練。不管學科的各自特點,一刀切地以發表論文來檢驗水平,無疑有欠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