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司樓(圖片來源:北京日報) |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據貴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網站消息,針對獨山縣原縣委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原縣委書記梁嘉庚盲目舉債建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問題,黔南州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本著直面問題不回避的原則,正在多措並舉加緊推進整改。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有關歷史遺留問題基本情況
獨山縣、三都縣原均屬貧困縣,長期以來基礎設施薄弱、產業發展緩慢、民生工程短板較多。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兩縣通過融資方式,吸納資金進行項目建設。截至2020年6月末,獨山縣政府債務餘額135.68億元,三都縣政府債務餘額97.47億元,其餘為企業債務等。經查,獨山縣、三都縣融資吸納的資金中絕大多數用於基礎設施、脫貧攻堅、民生工程等項目建設,發揮了較好作用。但是,在此過程中,獨山縣原縣委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原縣委書記梁嘉庚政績觀出現嚴重偏差,在缺乏調研、論證的情況下,急功近利,盲目融資舉債用於毋斂古城、水司樓、賽馬場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建設,導致新開工項目數量迅速擴張,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債務風險突出,有的工程成為爛尾工程。
二、有關責任人處理情況
針對獨山縣、三都縣存在的問題,貴州省委、省政府,黔南州委、州政府先後多次對潘志立、梁嘉庚進行誡勉、約談甚至問責,但潘志立、梁嘉庚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018年6月22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梁嘉庚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梁嘉庚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置若罔聞、自行其是,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與共產黨人的信仰背道而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拒不執行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不顧群眾意願,違反議事規則,拍腦袋決策;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2019年3月,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梁嘉庚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宣判後,梁嘉庚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