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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黔南州回應獨山縣、三都縣債務等問題
http://www.CRNTT.tw   2020-07-17 08:25:49
 
  2019年8月1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潘志立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潘志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行其是,拒不執行黨中央關於耕地保護的大政方針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農田被違法違規占用,對國家督查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落實不堅決,搞敷衍整改;不顧民生盲目舉債上項目,導致政府債務風險不斷激增;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導致獨山縣政治生態惡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單獨或默許其子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違規決定低價出讓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涉嫌濫用職權犯罪。2020年4月,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潘志立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宣判後,潘志立提出上訴。

  潘志立、梁嘉庚被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立案審查調查後,州、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政府債務、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爛尾工程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了一批幹部。2018年以來,黔南州查處獨山、三都兩縣縣級領導幹部17人(獨山縣9人、三都縣8人),科級幹部14人(獨山縣8人,三都縣6人)。2019年10月25日,黔南州、獨山縣、三都縣同步召開“潘志立案、梁嘉庚案”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切實以潘志立案、梁嘉庚案為鏡鑒和警示,深刻汲取教訓,全面肅清影響,強化從嚴管黨治黨,有力促進獨山、三都兩縣政治生態逐步修復。通過強力糾偏,兩縣工作迅速回歸到以脫貧攻堅、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軌道上。今年3月3日,經縣級申請、市(州)級初審、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專項評估檢查和向社會公示等程序,獨山縣、三都縣符合國家貧困縣退出標準,實現脫貧摘帽。

  三、有關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情況

  針對獨山縣、三都縣有關歷史遺留問題,黔南州在省的督促、指導、幫助下,堅決扛起整改責任,採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制定印發《關於全面排查整治“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對全州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整改,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堅決杜絕新增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二是統籌整改。成立工作專班,制定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整改方案,細化工作措施,通過緩建、續建、轉建、縮建等方式,統籌推進整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建立長效約束機制,規範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堅決遏制不切實際、貪大求洋的項目上馬,有效預防和控制投資風險,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力度。四是正風肅紀。統籌推進思想整改、教育整改、作風整改、紀律整改、制度整改、對標整改等,深化標本兼治,持續鞏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五是化解債務。對獨山、三都兩縣防範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進行指導規範,盤活土地資源拓寬償債來源,整合優質國有資產盤活化解債務,創新資產處置途徑提升資產變現效率。六是督促指導。每周調度整改工作推進情況,每月召開專班工作調度會,加強分類指導,精准施策,不斷提高項目整改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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