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部分保險機構、私募基金機構的管理人員,在商業銀行支行網點門口推銷保險和私募基金產品,誘導老年人誤將其他機構的推銷人員當作銀行櫃台經理,誤將保險和私募基金產品當作銀行理財產品,虧損後去找銀行“索賠”而得不到回應。
要根治這些養老理財的“套路”問題,一方面要強化宣傳引導。向大眾尤其是中老年人普及金融常識,宣講不法分子的慣用手法,增強中老年人對養老理財產品風險的識別和防範能力,引導其理性投資;完善養老制度,加快構建多層次全方位養老服務體系,擴大養老保障供給,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另一方面要嚴懲犯罪分子。加大對以養老為幌子進行非法集資犯罪的司法打擊力度,同時加大追贓力度,做好穩控工作。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對金融理財產品監管力度,既要保障正規金融行業發展,鞏固合法金融企業開展“以房養老”業務的信心,又要對不法企業實施依法從嚴打擊,還市場以清朗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