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盡可能早地教給孩子們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學校應當開辟專門課程,不僅要教會孩子們如何保護自己,更要教會他們在遭受不法侵害時,應當如何尋求幫助、向誰尋求保護。
其次,要嚴格審查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行業職業,充分發揮制度“防火墻”的作用。目前,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入職查詢制度,通過政法機關建立的違法犯罪信息庫,查詢相關人員的違法犯罪信息,有效減少利用職業便利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把牢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入口關。
最後,要集中全社會的資源和能力,盡快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干預機制,大力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前不久,最高檢聯合國家監委、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門聯合下發意見要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明確各類組織、公職人員,以及教育、醫療、看護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從業人員,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賣等不法情形時,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這不僅有利於第一時間發現侵害未成年人線索,有效懲治違法犯罪,也能讓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時、有效的心理干預、司法救助等工作,維護其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
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生,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全社會都要立即行動起來,凝聚各方面力量,構建源頭預防、及時發現、高效應急、依法懲處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加大懲治、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為廣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