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租賃合同裡也寫明了租客預付、平台代收代付水電網費的服務。“目前在租客沒有欠費的情況下,房屋斷水斷電斷網是由於平台未及時代付水電網費,平台構成違約問題。”熊丙萬說,租客也可以向平台請求實際履行,並可以就因平台違約行為給租客造成的損失請求損害賠償。
記者注意到,除了租金,不少合同期滿的租戶仍然拿不回當初支付的押金。祝常是青客公寓的老租戶,去年底換到同是青客公寓的新租處,至今仍未拿到上一個合同的押金。
拒還“租金貸”或影響征信
據了解,青客公寓推薦租客使用“租金貸”的模式提前預付房租,租客向華瑞銀行、支付寶網銀等金融機構貸款一至兩年,一次性付給青客公寓,之後按月還貸。
“當時沒說是‘租金貸’,房管說是一個分期形式,使用的話會給出抵扣水費網費的積分獎勵。”林西說。劉微也證實了這一說法:“他們不告訴你是貸款,只說分期,像花唄一樣。”祝常則記得每月積分可兌換110元水費和網費。
據了解,目前大部分使用“租金貸”的租客無法解除貸款合同。熊可曾聯繫到青客公寓工作人員,後者表示公司可以出具退房退貸證明,個人可以去找銀行辦理解除貸款。但隨後又說公司會代還貸款,租客可以解綁支付寶的銀行卡,取出賬戶所有餘額,防止被自動扣款。
“網商銀行逾期的話會影響螞蟻金服的信用,不知道會不會上報征信。”熊可說。武漢地區租客戴思也很擔心征信的問題,“上海華瑞銀行已經把我18個月的房租打給了青客,不還給銀行會影響我的征信”。對於剛畢業一年的她來說,1.4萬元的貸款不是一筆小數目。
林西向房東重新租住了房子,省去了找房搬家的麻煩。但她現在每個月“租金貸”還要扣一筆錢,等於付“兩份房租”。她目前仍有18個月共24660元的“租金貸”待還。
在“租金貸”模式中,平台僅為中間撮合方,租客直接和銀行辦理貸款業務,形成借貸合同關係。熊丙萬說,在這一過程中,需要關注合同中關於中止、解除合同的條款,是否包含本情形。其次,要觀察是否構成法定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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