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4日電/大華網路報今天“是非集”專欄說,國民黨在立委和總統大選中雖較四年前略有進步,但在總統的得票數上仍然大輸民進黨,或許是期待過高導致失望愈大,引發黨內青壯派政治人物檢討改革的聲浪四起。改革永遠是具有高度正當性的事情,但問題出在哪裡?亦即“下藥”前必須先“診對症”,這才是關鍵所在。
有人認為,國民黨敗選的主因出在離“中間選民”太遠,但何謂“中間選民”?就是個需要認清的名詞。在台灣人的理解或印象中,中間選民似乎是指沒有特定政治立場或偏向某個政黨的選民,而這類選民往往也具有“客觀中立”的特徵。
然而,“中間選民”所以持“客觀中立”的立場,會不會是因為他們原本就不關心公共政策與政治?故而,對公共政策與政治的“不關心”或“不了解”,可否與“客觀中立”畫上等號?這也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中間選民”的概念源自於美國政治學,主要係指在美國社會中,選民對於某項政策的偏好,可能會基於“自由派”或“保守派”的意識形態或價值觀,而做出最後的決定。根據研究發現,面對許多項政策提供選擇時,佔最多人數比例的選民,往往同時選擇分屬“自由派”或“保守派”的政策,而並不會明顯地偏自由派或偏保守派。這就是在選民偏好屬常態分配的社會中,選民人數比例佔最多的“中間選民”。
例如,有“安樂死應予合法化”、“人民可以焚燒國旗”、“吸食大麻不應屬犯罪行為”和“可以研發複製人技術”四個議題提供選擇,某人若四個都支持,意識形態上則可歸為“自由派”的;某人若全不支持這四個議題,則可歸為“保守派”。相對來說,某人若只支持其中兩個議題,則可歸為“中間選民”。然而,某人若對這四個議題都“沒意見”或“不曉得”,其實並不是學理上的“中間選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