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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控措施須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http://www.CRNTT.tw   2019-12-04 08:53:42
  中評社北京12月4日電/近一段時間,若干南方城市對樓市調控措施做了一些調整,不僅引發各界廣泛關注,當地房地產市場也因之發生了一些變化。

  11月11日,深圳市調整了非普通住宅標準(即所謂“豪宅線”),將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以下的房子定義為普通住宅,滿兩年可免征增值稅,個稅降低0.5%。11月29日發布的《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指出,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首套購房不受戶籍、個稅、社保繳存限制。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原所長潘璠文章表示,有報道指出,深圳市的政策調整,成為二手房市場強勢反彈的一個轉折點。在政策出台的前兩周,該市二手房銷售套數分別環比上漲了4.8%和11.1%。佛山市政策一出,有房企迅速發出通知,要求員工取消休假待命,有的樓盤則“昨晚整夜不打烊”。可見,兩市的政策調整在短時間內對當地房地產市場產生了明顯刺激效應。

  2016年9月30日,北京、天津兩市同時推出了多項樓市調控措施,至今已經3年多時間。數以百計的城市相繼加入調控行列,因城施策,有針對性地實施調控,在整體上遏制了房價全面快速上漲的勢頭。同房地產市場以往調控相比,本輪調控涉及的城市多,持續的時間長,其間雖有一些城市對調控措施作出調整,並引發是否放鬆、鬆綁的議論,但並未因此誘發整體反彈。根本原因在於,黨中央、國務院明確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也正因為如此,各地在調整樓市調控措施時,也反覆表示要堅持“房住不炒”。

  文章指出,房地產行業是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行業。發展房地產業的目的,與促進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一樣,都是為了從根本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樓市調控的目的,並非是為限制民眾的住房需求,而是為了防範房地產泡沫、控制房價過快上漲和房價收入比擴大、縮小市場價格與價值背離的程度,最終是更好地滿足廣大民眾的剛需和改善性需求。

  與其他宏觀調控措施一樣,樓市調控既不可能一步到位,也需要視調控效果和情勢發展予以調整和完善。但是,調整和完善的依據,既不能只看市場銷售的增減,也不能簡單看對投資及經濟增速的影響,還要看是否有效防控投資投機性購房、降低泡沫和金融風險,看是否能更好地滿足剛需和改善性需求,看是否能真正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文章分析,從相關城市近期調整政策及效果看,擴大普通住宅範圍並減免相應稅款,有利於更好地滿足改善性需求。因為,其釋放的是潛在改善性需求,並非投資投機性需求,所以價格應該在供需平衡點有所調整之後相對穩定下來,不會持續大幅上漲,但相應漲幅卻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減免稅款帶來的優惠。

  如果以引進人才為由取消限購,不受戶籍、個稅、社保繳存限制,則可能為投資投機性購房洞開方便之門,使炒房資金重回樓市,會從整體上拉高房價,打擊剛需,製造泡沫。即使短期拉升經濟增速,但對經濟和民生的長期影響必然弊大於利。而且,如果各地競相效仿,必然偏離“房住不炒”定位,有損此前來之不易的調控成果。

  所以,各地各城市在調整樓市調控措施時要慎之又慎。要嚴格依據“房住不炒”定位來評判各項調控措施及其效果。在此基礎上,使各項調控措施真正有利於遏制炒房,平抑房價,滿足剛需和改善性需求。如一些地區此前提高首套房貸門檻及利率水平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剛需,可考慮將首套與二套及以上有所區別;限售即延長新房、二手房再上市時間,會有利於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這樣的政策調整就有利於更好地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更好地滿足民眾的住房需求,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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