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大陸國台辦等二十個部會於四日發佈給予台灣企業、台灣民眾優惠的26條措施。大華網路報今天專欄指出,相較於蔡政府繼增修“國安五法”,又正增修所謂中共代理人法,擴大限制台灣企業和民眾參與兩岸交流及限制言論自由,雙方給予人們的開放與封鎖之對比觀感,不言而喻。
26條的全稱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去年2月28日,國台辦等部會已發佈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這些措施都給予台企、台胞“同等待遇”,其實正是多年來台企與台灣各界向大陸要求的給予國民待遇,大陸已做出了正面回應。可謂是大陸在“對台獨政權以剛、對台灣民眾以柔”思維下持續制訂的政策。
31條之後,大陸各省、各地級市等總計99個地方,分別因地制宜提出給予台企台胞台生各數十條優惠措施,以利他們在大陸的發展。此次26條更具體並有前瞻性,預料將會再帶給大陸各地加強落實既有措施或擴大研議相關措施。26條中的13條涉及台灣企業,包括允許台企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民航、主題公園、標準制訂等。另半數13條涉及台灣民眾,包括為台胞在領事保護、農業合作、交通出行、通訊費用、購房資格、文化體育、職稱評審、分類招考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
年初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在對台政策講話中曾指出,“我們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將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際遇,讓大家有更多獲得感”。26條即由此而來,並且安排在10月28日至31日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結束後發佈,以呼應四中全會決議在對台部份提出的“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