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5月17日晚,中國成功發射第45顆北斗導航衛星,熠熠生輝的中國北斗星座再添新星,為全世界用戶提供更加可靠的衛星導航服務。
解放軍報報道,北斗系統“硬件”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支撐和保障“北斗”發揮作用的“軟件”,特別是衛星導航系統法治體系也在不斷完善。
在中國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工程首任總設計師孫家棟院士看來,建立我國第一部衛星導航基本法規,對於確立北斗系統作為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法律地位,建設世界一流的衛星導航系統,打造世界一流的時空信息應用服務體系,具有根本性的基礎保障作用。
中國衛星導航立法正在不斷完善
北斗系統從1994年立項啟動至今已整整25年。25年間,北斗系統快速發展,相應的法規制度也在不斷完善。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衛星導航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通知》提出了相關政策法規方面的總體要求,為北斗產業發展提供了國家宏觀政策指導。
堅持政策先行原則,各部門行業區域指導性文件也相繼出台。2017年11月,交通運輸部、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印發《北斗衛星導航系統交通運輸行業應用專項規劃》。此外,北京、上海、深圳、湖北等地也相繼出我方案,提出各地北斗政策法規建設的具體舉措。
“無論是以衛星導航為基礎提供的位置服務,還是在信息技術融合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最終都需要靠法律來規範和解決。”中國衛星導航系統管理辦公室主任冉承其指出,對衛星導航系統越重視,越需要及時制定相應的法律,以保障其健康發展。“法治,保證系統建設透明規範;法治,保障和促進應用推廣;法治,保障用戶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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