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企業跨地域經營產生的內生效應
文章分析,市場經濟的主體是企業,沒有企業跟進與深度參與,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將失去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實際上,企業跨地域經營將自發產生區域一體化發展的內生效應,具有非常重要的市場結構重塑效應和競爭協調意義。
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推進長三角地區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途徑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企業跨區域併購。首先,政府制定和完善科學合理的產業政策,促使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尤其要加強產權保護,激發和調動對成本核算、利潤回報更加敏感的民營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和參與熱情;其次,改進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企業跨地區併購審批環節的效率,降低併購交易成本,並注意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範企業兼並活動,依法保障各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最後,加強對外合作與投資,推動鐵路、港口、通信和工業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廣中國標準,打通要素流動的“毛細血管”,提升各國經濟參與,以多元化拓展“藍海”行業領域,為企業“走出去”提供舞台。
二是產業鏈跨區域連接。首先,盡力延伸產業鏈條。通過技術引進、技術轉讓、合作開發、市場競爭等方式,獲取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積累管理經驗,不斷變革與創新產業鏈環節,加快向“微笑曲線”兩段攀升和升級,逐步確立長三角在全球分工體系中的“鏈主”地位。其次,促進產業鏈分工協作。長三角產業鏈環節的組合與調整應背靠國內巨大的內需市場,協調地區間專業化分工與多維性需求的矛盾,避免片面追求產業鏈條的完整化和產業部門的系列化,由此引發區域間資源、市場的爭奪、產業同構以及經濟摩擦。明確各地區在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進程中的功能定位,立足自身的資源禀賦和產業基礎,確定區域產業鏈的重點發展環節,拓展產業鏈融合發展,促使要素的空間優化配置與產業活動的合理布局,培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社會組織合理有序搭建“橋梁”
文章強調,作為政府合作機制和市場一體化機制的重要補充,各類行業協會、公益組織以及非政府社會團體組織等組織載體在規範市場秩序、清除資源和要素跨區域流動障礙以及促進區域資源整合上發揮了應有的支撐作用,為企業、個人等參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公務事務的決策和執行以及民間交流、溝通和監督等提供渠道。建議重視完善社會參與機制,規範相應社會組織的行為,不斷加強其自身發展,以實現長三角信息和資源的共享、技術的交流應用、企業的互助等區域合作的開展。
一是構建涵蓋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在內的跨地區、跨行業的前沿科技創新研究聯盟。通過牽線合作、技術研討會、戰略發展研討會、搭建溝通平台等方式,積極探索政策互聯、技術互通、知識共享、發展互動的協同創新模式,並依據市場規則建立知識產權的利益分配機制及調節機制,並致力於解決創新成果的轉化、咨詢、交易、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二是組建跨區域行業發展聯盟。引導行業協會與企業之間加強對接溝通,協助企業建立“朋友圈”,推動各地企業集群深化相互交流合作,並促使聯盟系統內各要素通過“資源共享—知識共享—能力提升—適應性學習”產生協同效應,形成更有效的結構和功能,實現企業發展的高效化、體系化、集聚化以及互利共贏。
三是發揮民間環保組織在普及環保理念、意識、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潛在優勢。引導生態行為、培育生態文化中的主體優勢,確保環保社會組織能夠自發、自主地專業化介入和規範化監督生態環境,通過參與政府購買服務提供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保公共服務,有效彌補政府環境公共服務能力不足問題。
四是鼓勵智庫參與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決策咨詢。促使決策更加科學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確定第三方評估的原則、適用範圍和管理體制,促使評估更加中立、客觀、專業以及更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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