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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廣州南沙自貿片區政務服務中心(來源:文匯報) |
中評社北京2月24日電/《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後,廣東陸續啟動各項配套政策。廣東省政府近日公布《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下稱《方案》),在營商環境、投資便利化、金融政策、人才等四方面發布創新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將制定相關港澳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辦法的權力下放到自貿區,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領域專業人才可以通過備案在自貿區內提供專業服務。這意味著廣東自貿區未來可為港澳專業人才量身定制區內便利執業辦法。
《方案》指出,由於涉及國家層面的權限下放,省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國家對口部門和廣東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的溝通銜接,爭取有關權限盡早下放。而涉及省級層面的權限下放,則力爭在2019年底前下放到位。
建築醫療等放寬門檻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對廣東三個自貿片區著墨甚多,明確提出要通過廣東自貿試驗片區,拓展港澳發展空間,推動公共服務合作共享,引領帶動粵港澳全面合作。記者梳理發現,此次公布的《方案》也在多項改革創新措施中呼應大灣區規劃綱要。
在營造優良投資環境上,廣東將借鑒北京市試點經驗,放寬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外籍技術人員的比例要求、放寬人才中介機構限制。此外,廣東還在建築領域、工程設計、醫療機構、專利代理等領域放寬門檻。對自貿試驗區內的港澳台資建築業企業,不再執行《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關於工程承包範圍的限制性規定。
金融服務創新助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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