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加大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力度,綜合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措施,保障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得到及時實現。要在各級黨委政法委領導下,深入開展涉黨政機關執行清積專項行動,促進黨政機關帶頭履行生效判決。要強化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禁止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涉案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對已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或者申請人濫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要及時恢復企業家信用。對經營失敗無償債能力但無故意規避執行情形的企業家,要及時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删除。
抓緊起草涉及刑事、民事交叉的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問:在完善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司法政策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將有哪些舉措?
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新的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時,將以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原則作為指導,提高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的科學性;在出台司法政策時,還將進一步考慮同其他司法政策是不是有叠加效應的問題,避免出台政策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不斷提高司法政策的水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將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和發展機會平等的原則,全面梳理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中對民營經濟保護不平等的規定,並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廢止。該項工作已經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規劃之中,已經啟動。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緊起草涉及刑事、民事交叉的司法解釋,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堅決防止將民事案件作為刑事案件處理。
原文標題:《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支持民營企業在行動)——專訪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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