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大甄別糾正涉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冤錯案件工作力度,將中央保護產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的政策落到實處。一是進一步完善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冤錯案件的甄別糾正工作機制,加大案件發現、甄別的工作力度。二是繼續依法妥善審理好已提起再審的顧雛軍案、江蘇牧羊集團案。三是盡快發布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保護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第二批典型案例,繼續向社會釋放積極信號,為各級法院審理有關案件提供指引和參考。
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
問:人民法院如何充分履行審判職能,全面保護企業家的各類合法權益?
江必新:一是要加大民營企業家的人身、財產權利的保護力度,增強民營企業家的安全感。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對改革開放以來一些民營企業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一些不規範行為,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處理,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對企業家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創業行為,只要不違反刑事法律的規定,不得以犯罪論處。嚴格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防止隨意擴大適用。對於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民事爭議,如無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符合犯罪構成的,不得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嚴格區分企業家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為違法所得的,不得判決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在處理企業犯罪時不得牽連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
二是要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的自主經營權,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破產案件審理,對於暫時經營困難但是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發展潛力和經營價值的企業,綜合運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和企業轉型升級。加強對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審查力度,對於惡意利用訴訟打擊競爭企業,破壞企業家信譽的,要分別情況依法處理。對違法違規向企業收費或者以各種監督檢查的名義非法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的,堅決依法予以糾正。
三是要加大民營企業與政府、國有企業之間的案件糾紛的審理力度,依法保護公平競爭。妥善認定政府與企業簽訂的合同效力,對有關政府違反承諾,特別是僅因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原因違約的,依法支持民營企業的合理訴求。妥善審理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引發的民商事、行政糾紛案件,對於確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導致當事人簽訂的協議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當事人解除合同的請求。對於當事人請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投資款、租金或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依法予以支持。準確把握立法精神,合理把握徵收征用適用的公共利益範圍,堅決防止公共利益擴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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