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民政局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北京市城鄉低保人員6.73萬戶、11.06萬人,當月發放救助資金110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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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上調
北京近日調整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因病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護理費提高至每人每月2541元。
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按照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一定比例確定。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統計局《關於公布2017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2017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467元,護理費標準隨之調整。
因戰、因公一級和二級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由每人每月3853元調整至4234元,上調381元;因戰、因公三級和四級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由每人每月3083元調整至3387元,上調304元;因病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由每人每月2312元調整至2541元,上調229元。
新標準已於2018年7月1日起執行。護理費由區民政部門發放,所需經費由區財政承擔。同時,已享受工傷保險護理費待遇的,首先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若工傷保險支付的護理費標準低於民政部門的護理費標準,其差額部分由傷殘關係所在地區民政部門負責補足。
因戶籍遷移而轉移傷殘關係的,護理費由遷入地民政部門從接轉傷殘關係的次月起按照新標準負責發放;遷入以前需補發的,由遷出地民政部門負責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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