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平台的快速擴張也引起了監管機構的注意。2015年到2017年,中國保監會、深圳保監局先後對“互聯網互助計畫”提出風險警示,並要求互助平台必須在醒目位置標識:互助計畫不是保險。加入互助計畫是單向的捐贈或捐助行為,不能預期獲得確定的風險保障。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李曉林教授是互聯網互助的堅定反對者,他以6病種經驗發生率為參照依據進行計算,認為每人分攤240元,才能實現患者的30萬元互助金,而互助平台每年幾十元的會員費,完全不符合保險精算規律,存在重大風險。
而這樣一筆龐大的互助資金該怎麼用、怎麼管,也成了考驗平台和有關部門的新課題。儘管各大網絡籌款平台紛紛聲稱互助金已交由專業的第三方基金管理,但用天眼查一搜,這些基金的註冊人大多都是平台的股東,說白了還是自己管自己。
快速成長中的網絡互助平台,伴隨著行業界定不明、監管缺乏標準和規範及平台參差不齊等問題,正游走在晦明晦暗的區間。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對這一領域的監管和規範須進一步完善。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