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國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燕山石化VOCs排放量約占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放量60%,部分治理設施至今未正常運行,未繳納排污費。房山區環保局對燕山石化徵收VOCs排污費工作不重視、不及時,市環保局對房山區環保局未按時徵收燕山石化VOCs排污費問題監督不到位,導致VOCs排污費徵收工作沒有按時完成。對市環保局副局長姚輝、市環保局污染源管理處處長仲崇磊(時任市環保局環境監察總隊隊長)、房山區環保局時任局長顧金鎖談話誡勉問責。
9.重型柴油車等移動源污染管控不到位等問題。順義區環保局履行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不到位,全區2014年、2015年PM2.5濃度下降幅度均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標,2016年降幅明顯低於全市平均水平。對順義區副區長吳耀新立案審查(與其他違紀問題並案處理);給予區人大城建環保辦公室主任洪全(時任區環保局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區環保局副局長張曉第通報問責。
大興區推進環境整治工作不力,對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馮波(時任區環保局局長)談話誡勉問責,給予區經信委副主任張秀萍、產業發展科科員馬耀政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區經信委產業發展科科長劉立永行政警告處分。
海淀區環保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問題監管不到位,對區環保局局長仲良喜、區環保局副局長劉金、區環保局副局長王宏談話誡勉問責,給予區環境監察支隊原隊長王志剛、區環保局機動車排放管理站站長李世奇黨內警告處分。
豐台區查處外埠超標重型柴油車不力,對區環保局副局長戰軍通報問責,對區環保局機動車排放管理站黨支部書記劉四建、副站長李旭倫談話誡勉問責,給予區機動車排放管理站站長孫俊宇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區機動車排放管理站夜查組組長陳世清行政記過處分。
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對機動車檢測監管不力,對市環保局督查中心副主任王樹權(時任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副主任)通報問責。針對北京市公共服務車輛新能源替代進展緩慢的問題,對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副局長李公科(時任出租車管理處處長)談話誡勉問責。市城市管理委環境衛生管理處、垃圾渣土管理處作為管理建築垃圾和建設運行建築垃圾車輛運輸管理系統的主責部門,履職不力,對市城市管理委環境衛生管理處處長周學勝、老幹部活動站站長王坦(時任垃圾渣土管理處處長)談話誡勉問責。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